佳能嘉年华摄影大赛规则及说明

·本次活动的专业评委,PConline资深编辑及主办方将从公开、公平、公正的角度共同评选
·以生活中的所遇所见所感为题材,通过真实记录,和创意的取景构思,表达生命感悟,分享欢乐时光。
本次活动作品分为5组:人像摄影夜景摄影建筑摄影生活小品其  他
·请参赛者选择合适的主题上传作品。
本次活动主办方为佳能(中国)有限公司,承办方为北京电通广告有限公司,协办方为PConline太平洋电脑网。

一、 比赛时间
网上投稿期: 2010年5月5日~2010年10月31日,参赛者可分赛段投稿。
第一赛段: 2010年5月5日~2010年6月30日
第二赛段: 2010年7月1日~2010年8月31日
第三赛段: 2010年9月1日~2010年10月31日

二、作品评审期
最佳作品奖: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0日,由主办方邀请的评委从所有赛段参赛作品中评选出最终获奖的作品。
最佳人气奖: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0日,由后台系统自行统计,所有赛段单组作品投票数最多作品为获奖作品。

优秀作品奖:
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10日:评选第一赛段参赛作品
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10日:评选第二赛段参赛作品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0日:评选第三赛段参赛作品
由主办方邀请的评委分赛段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最终获奖的作品。

佳作奖
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10日:评选第一赛段参赛作品
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10日:评选第二赛段参赛作品
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0日:评选第三赛段参赛作品
由主办方邀请的评委分赛段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最终获奖的作品。

最终获奖信息将在活动专题上公布,同时,协办方将以电话方式与获奖者联络,确认获奖信息。

佳能相机用户均可参与本次摄影大赛活动,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 登陆或注册PConline摄影博客,通过摄影博客上传自己原创的佳能照片
  • 上传照片时,请选择外拍活动“佳能嘉年华摄影大赛”选项;
  • 经摄影部落编辑审核后,被收录到PConline样张库的照片均为有效作品;
  • 有效作品要求:图片清晰,内容健康,且符合本活动说明中最后的 “注意事项” 。
  • 所有参赛作品需用佳能相机拍摄。
  • 作品须符合主题要求;与主题不符合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 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可以适当后期处理,但必须保持原片的面貌;如处理丧失原貌的作品,不参与评奖。
  • 本次摄影大赛以符合同一主题的单组照片为评选单位,每一组照片不少于5张,以便考察作品的综合实力表现。同一参赛者上传多组照片的,以规定赛段内获得评委或者摄影部落博客用户票数最多的一组为参赛作品参与相应 奖项的评选。
  • 参赛者需为每组照片在“作品概括”中写一段话,说明作品立意、内涵或故事。
  • 参赛作品必须注明“拍摄时间”、“使用器材”。
  • 每张图片大小必须1MB以下,建议长边为720像素,格式为jpg,且需保留原始exif信息。
  • 参赛者须妥善保留参赛作品之原图,以备获奖后复核以及大幅输出。

·本次活动由专业评委,PConline资深编辑及主办方从公开,公平,公正的角度共同评选
·PConline评委:太平洋电脑网副总编、高级摄影师:贺磊
专业评委:柳寅 国家高级摄影师 摄影杂志自由撰稿人

·获奖注意事项:
1、获奖者确认方式:协办方将与获奖者联络(站内短讯形式进行通知),届时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或合法居住证明影印件及获奖作品原始数码照片,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注册信息不符的,提交的照片不是佳能相机拍摄的,或照片是合成的,均视为无效作品。
2、同参赛者在所有赛段内(除最佳作品奖及最佳人气奖外),不可重复获奖,如有重复则按所获奖项中最高级算,其余获奖奖项由该奖项后一名补上。
3、所有获奖奖品,将在2010年11月10日活动结束后至2010年 12月 10日之前,统一发放


·肖像权著作权等问题
1、 参赛者须拥有参赛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大赛事务局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大赛事务局联系方式: jnh@sh.pconline.com.cn
3、 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1、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则约束。
2、 本活动的上传照片应为单组照片,参赛者只限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居住的自然人民,以持有中国公安机关核发的身份证或者合法居住证明为准。
3、 参赛照片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且未经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4、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境内与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辑。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大赛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大赛广告等。
5、 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员工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6、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凡是以销售、促销为目的拍摄的作品,直接、间接为营利活动所拍摄的作品,已经明确曾在其他比赛中获奖的作品,均不能参赛。
7、 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
※ 法律要求的情形。
※ 提交参赛作品过程中,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相关活动以及产品促销信息的,主办方将向参赛者注册的联系方式中发送上述信息。
8、 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